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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底是杂草的命格,在项嘉这里吃好喝好,没事就挤在软和的沙发里睡一觉,七八天过去,程晋山已经恢复得差不多。

腹部不可避免地留下难看刀疤,可他并不觉得有什么——

有句话怎么说来着,伤疤是男人的勋章。

发过一次烧,脑子也变灵光。

程晋山渐渐咂摸出住在这儿的好处。

项嘉早出晚归,这一室一厅全是自己的。

有吃有喝,有电视看,舒舒坦坦不受气,这日子神仙来了也不换。

其实,招惹人命官司之前,他在老家那边的酒吧打过一阵子工。

也是当保安。

酒吧不是啥好地方,乌烟瘴气,日夜颠倒,六个人挤一间宿舍,上厕所都得排队。

虽说管顿晚饭,那饭跟猪食似的,他一个不挑嘴的人都咽不下去。

最烦的是,还总有浓妆艳抹的老女人给他塞小费,要求他陪酒。

小费当然很好,可顺着领口强行塞进来,尖利的指甲还在锁骨处乱抠,这体验就很不好。

有免费的酒也不错,可她们总是动手动脚,还试图坐在他腿上。

没干两天,有个财大气粗的老男人找上门,指着他鼻子骂他“男狐狸精”。

更倒霉的是,那人还凑巧有点儿权势,扬言要让他在本市混不下去。

这下可好,所有的酒吧、ktv都不敢招他。

要有一点儿办法,他也不想手染鲜血,当个亡命徒。

不过,那个人死了也不算冤枉。

程晋山打算做个惜福的人,再加上渐渐摸出项嘉脾气,知道她嘴硬心软,不算很难相处,便乖觉了许多。

垃圾桶塞满,他把垃圾袋系好口放在门边,等项嘉出门的时候顺手带走。

掐着她回来的时间,提前把粥煮上,菜择好洗干净,她要是有额外吩咐,就按照要求剁好肉块,做些准备工作。

比如今天,项嘉早上说要做辣子鸡。

程晋山从她出门就开始期待。

连吃了一个星期的清粥小菜,嘴巴又苦又馋,正需要辣椒补偿。

四只白白嫩嫩的大鸡腿斩成很小很小的肉块——

按程晋山的想法,肉要大块才好吃,入不入味不重要。

可联想到上次,他把猪腿骨整根整根丢进汤锅里煮,叼着肉筋大嚼特嚼,项嘉回来时冰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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