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樊梦听到有人撳门铃,走去开门,是楚兆春。他笑着拉开铁闸,说:「这么早就上来。我妈还在炒菜,未开饭。我不是叫你七点才上来吗?」

楚兆春猫着腰、扶着门后的墙,脱了波鞋,新簇簇的,是上星期他们一起去逛商场时、经过运动家,被楚兆春一眼相中,樊梦便用几个月储下的零用钱,衝进去找了一个年轻的售货员,指着摆放在橱窗后的一双鞋,说:「替我包起来,是他穿的,」他指了指一脸惊喜的楚兆春,更是挺了挺胸膛,理直气壮的,彷彿自己给得起钱买这双鞋给楚兆春,便是一个值得让人敬重的财主,而忘了自己只是个读大一的学生,又说:「他穿四十号鞋。」

楚兆春在那店里立刻换上了新鞋,把旧鞋盛入鞋盒里,装进胶袋。樊梦伸手拿过胶袋,对楚兆春说:「给我,我拿。」那情况就像是男朋友总抢着替女朋友拿手袋,这是一种炫耀,这是一种虚荣——虽然他们二人都是男生。楚兆春半垂下眼低笑,脸颊便有两点深陷下去的酒窝,樊梦看着就戳了下去,口里竟尝到一种荔枝蜜一般的甜味。楚兆春比他矮一点,扬起一双眼来瞅了樊梦一眼,眼神又飘到别处去,不松不紧的,不知怎地束住了樊梦的心。他只觉那一记眼波如一条轻飘飘的丝巾,拂上他的脸,又轻柔柔的飘去别处,有时心情好了,就让樊梦握着丝巾的一角,心情坏了,半个角子也不让樊梦碰着。

中间过了一段如梦的日子——樊梦想来,却是一点细节也记不清。那像是一场场胡混的怪梦,在那些梦里楚兆春待他如陌生人,在大学的课上碰见了,只互相点点头就走……不要紧的,那些事都不重要。反正今天楚兆春不知为何来了樊梦家食饭。樊梦忘了楚兆春是何时跟他说这事,可刚才他一听见门铃,就知门后的人必定是楚兆春。

也许这就是心有灵犀……樊梦见楚兆春逕自去了客厅,便调笑说:「怎么?你好像很熟悉这地方,一入来就自己坐上沙发,也不待我这主人家来为你带路。」

「我当然熟,」楚兆春向樊梦招了招手,叫樊梦坐到他身旁,便一手环上樊梦的脖子,低声说:「我不只熟你家里的客厅,你的床我更熟悉了。」

「胡闹!你我何曾……」樊梦推了推楚兆春。楚兆春在男人中算身子单薄,因他小时候有过哮喘病,一直是个药煲。樊梦中学时倒是擅长玩径赛的,有人说过樊梦跳高的身姿格外优美,如一尾飞鱼,扭身一翻就翻过一根高竹竿。樊梦是上了大学才跟楚兆春相识,中学前事都是后来才交代,以至他们走在一起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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